吉林省阶梯电价拟将于五月听证
29日,从相关部门获悉,吉林省拟定在5月份组织阶梯电价的价格听证会。
根据要求,阶梯电价分为三档,各地将根据去年确定的阶梯电价方案,确定各地各档用电量水平。
实际上,自2008年国家提出“阶梯电价”,对于如何确定各档电量水平的研究工作就已开始。2008年到2011年,各年全省居民每月用电量数据均作为确定电量档的重要参数。
从吉林省电力部门了解到,多年的数据包括了所有的家庭用户,以确保最终确定的电量水平符合全省居民实际用电情况。
据了解,从2004年至今,吉林省共7次调整电价,除本次预施行阶梯电价外,只有一次调整涉及居民电价。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成为电价调整的重要原因之一,而本次推出阶梯电价最主要目的,在于促进节能减排。
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*策,是许多能源紧缺国家为应对能源价格高涨、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耗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。
一般而言,电压等级越高的用户,供电成本越低;电压等级越低的用户,供电成本越高。居民用电位于电供电最终端,电压等级最低,因而供电成本是最高的。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.5~2倍。而我国居民用电价格低于工业电价,导致各类用户之间交叉补贴。
实行阶梯电价,有利于改善我国电价结构,促进其逐步趋于合理;既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保持基本稳定,又能促使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多负担电费,建立合理的公平负担机制。
一位业内人士透露:施行阶梯电价,对于百姓日常生活用电有一定限制作用,主要目的在于节约能源,减少资源浪费。“很多人以为此制度是变相涨价,其实对于电力企业而言并非如此。阶梯电价施行的直接目的就是减少用电浪费,提高大家的节约意识,控制用电量。对于企业而言,直接影响就是商品(电量)销售量会降低。”